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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工具太多了就会失去了价值,人们就会不屑一顾。人们强调一件政令的重要性,往往会用到“三令五申”这个词。令人含混的是,为什么一令一申、二令三申不可,非要三令五申呢?
大凡三令五申的事情,也就保存有禁不止、有令不可的现象,说白了就是有人没有按章效劳,政令没有被执行到位、未引起重视,只好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加以重申,看起来似乎在强调政令的威严,可实际上事情的落实力在一次次的强调中受到践踏。
看过《红楼梦》的人都知道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内务的做法。首先,她找出宁国府保存的主要问题,为强调“游戏规则”的重要性,她召集宁国府各管事并宣布:“如今可要依着我行,错我半点儿,管不得谁有脸的,谁是没脸的,依例现清白处治……有拘情,经我查出,三四辈子的老脸就顾不可了。如今都有定规,以后哪一行乱了,只和哪一行说话。”在宁国府的治理实践中,应该说王熙凤是乐成的,是很是有效果的,“众人不敢偷安,自此兢兢业业”。任何规则制度,只有坚持以一个标准去执行,一断于法、不别亲疏,才华维持法的公信力,使人人守法。
从治理的角度审视问题,我认为造成“三令五申”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三条:
第一,“下不为例”说得太多。关于违反划定或者事情不达标的人,许多时候我们是先看其态度好欠好,“态度分”占比太多,划定执行起来的弹性太大,有的甚至把执法当人情,处分起来看心情,于是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态度上,规章制度的警戒作用就降低了。一句“下不为例”说出来,各人都轻松,你好我好各人好,一团和气,但这句话就像“狼来了”一样,说多了就不灵,“下不为例”酿成“下次照例”“习惯违例”。
第二,建章立制不敷科学。制定规则是治理的重要内容,但需要注意的是,制定规章制度是个“技术活”,制定得不对理、不细致、不严谨都将严重影响效果,甚至与最初的目的南辕北辙。在制定规章制度时,切忌情感用事或者矫枉过于急切,要经过细致的调研、测算和论证,不然就容易造成制度落实不下去的情况。面对这种局面,只有两种步伐解决,一种是立即修改制度,另一种是打折执行,但无论怎样都伤害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,损失较大。所以,我们在建章立制时,一定要下到足够的功夫,做到足够的慎重。
第三,制度缺乏一贯性。俗话说,执法如山。制度规则面前不需要考虑“天时地利”,制度划定是啥就是啥,我们要始终凭据一个执行标准,坚定不移地做下去。我认为执行标准不宜受“时节”影响,忽高忽低、忽严忽松,不然就破坏了执行的一贯性,就容易造成下面这种情况:有的违规者没有挑对时候,撞到了枪口上,那欠美意思,“不打勤不打懒,专打不长眼”;有的违规者挑对了时候,成了灵醒人,被“下不为例”也不是不可能,最终严肃的执法行为成了一场闹剧。(孟村矿 李明)
编辑:达文娟